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民法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包括平等保护、善意文明执行、司法重整等方面共十件案例,要求在司法审判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切实维护好、实现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30多家债务总额在百亿元以上的企业完成司法重整,扭亏为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仅2020年,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重整共计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企业重获新生。今天发布的重庆力帆股份、广西正菱集团以及江苏刚松司法重整案,就是通过司法重整,使企业获得新生的典型。
最高法要求,在执行涉企业纠纷过程中,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严禁过度执行、乱执行,千方百计以“活查封”、替代性保障措施、执行和解、集约协调等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传递“司法温度”。
最高法:禁止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最高法要求,加大对恶意违约、逃废债务、侵犯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治力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三令五申禁止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在民刑交叉案件中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有关企业合法民事权益的关系。既对罪犯“打财断血”,又维护好依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法明确,合理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对“砍头息”、职业放贷、高利贷、套取金融机构信用转贷等坚决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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